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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教育部和教育厅印发《高等学校法治工作测评指标》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05-25 [来源]: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法治工作测评指标》的通知(教政法厅〔20211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法治工作测评指标》的通知(教办政法〔202190 号)的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治校,经校领导决定,具体落实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自测自评。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分析本部门法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照《高等学校法治工作测评指标》(见附件一),认真开展自查,自测自评,并对自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最终形成自评报告。

二、推进制度建设的“立、改、废、释”工作。根据《高等学校法治工作测评指标》的相关要求,完善部门的各项制度,对各项制度的内容和实施效果进行评价,分别做出废止、宣布失效或者修改处理,并填写《南阳理工学院规章制度梳理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二)。

三、开展“法治工作成效满意度调查”。各单位分别组织师生对我校法治工作成效和法治工作认可度,以科学、适当的方式进行调查,填写《法治工作成效满意度调查问卷》(见附件三),并形成调查结果。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对照《高等学校法治工作测评指标》,通过测评查漏补缺,以评促建,提高我校法治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服务学校高质量发展。

2、各单位要按照《高等学校法治工作测评指标》组织自评,梳理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于915日前将自评报告、《南阳理工学院规章制度梳理情况统计表》、《法治工作成效满意度调查问卷》及调查结果报送依法治校办公室,依法治校办公室于930日前根据各单位汇总情况,形成南阳理工学院法治工作自评报告。

3、各单位在自评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力戒形式主义,不得弄虚作假。




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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