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八五”普法工作要求以及南阳市委、市政府关于普法工作的具体部署,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全校师生消费权益维护意识,维护合法权益。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经校领导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守护消费安全,提振消费信心”。
二、活动时间
2023年3月15日。
三、 宣传重点
大力宣传《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增强师生学法用法、维护合法权益的自觉性。同时,结合消费维权案例,引导广大师生安全消费、文明消费、依法消费、维权消费,提高师生法律法规知识水平和自觉运用法律法规来规范自身行为的能力。
四、活动内容
1、3月15日,依法治校办公室与传媒学院在东南校区法治文化广场开展“3·15”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展板宣传、发放宣传册、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和消费维权案例进行宣传,欢迎广大师生前来参观学习。
2、各教学院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法律知识宣传,通过组织主题班会、讨论会、知识竞赛、讲述维权案例、线上法治宣传等多种活动形式,引导师生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维护自身权益。
3、各单位自行下载“3.15”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教育学习资料(见附件),线上线下相结合,在做好集中学习活动的同时,利用两微一端、钉钉群、工作群、朋友圈等,推送消费者权益普法宣传教育学习资料,引导师生、干部深入了解消费有关法律法规。
4、请各学院积极邀请我校法律顾问和专业老师开展专题讲座。我校的法律顾问和专业老师是:王玉国副教授、赵青东律师、李哲律师、冀明武博士、钱凯博士等。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做好干部师生的普法教育。把学习法律作为党员干部学法用法重要内容,纳入党委(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
2、请各单位将活动情况报依法治校办公室(行政楼107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邮箱:506476276@qq.com。
附件《3.15消费者权益法治宣传教育学习手册资料》
依法治校办公室 传媒学院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