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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气象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王冷 [发表时间]:2023-04-10 [来源]:依法治校办公室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中共南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南阳市司法局、南阳市气象局关于联合开展2023年气象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宛法守协【2023】1号)文件的要求,现就我校组织参加全省气象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和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把气象法律法规作为“八五”普法的重要内容,融入全民普法、融入领导干部学法教育、融入青少年普法教育体系、融入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广泛开展气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有关单位气象灾害防御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动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提供坚实气象法治保障。

二、活动主题

加强气象法律法规宣传 提升灾害风险防范能力

三、主题学习

气象法律法规作为“八五”普法宣传重要内容,各单位需组织主题学习。

一是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关于防灾减灾救灾“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重要论述,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以守初心担使命的政治自觉,提升灾害风险防范能力。

二是认真学习宣传新颁布的《河南省气象信息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河南省气象条例》《河南省气象信息服务条例》《河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河南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河南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办法》等气象法律法规,广泛宣传各级政府、企业和从业人员等在气象灾害防御各方面的权利、责任与义务。

三是认真学习宣传《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政策文件。大力宣传《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河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河南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强省建设的意见》等政策文件,进一步明确分工,建立健全协同高效的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不断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最大限度的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气象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的重大意义,将学习宣传气象法律法规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气象灾害防御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作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任务,切实加强气象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气象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二)强化普法责任,落实普法措施。

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河南省气象信息服务条例》等气象法律法规,广泛宣传各级政府、企业和从业人员等在气象灾害防御各方面的权利、责任与义务;把气象普法宣传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学习内容,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掌握气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充分发挥气象法治宣传教育在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

(三)创新普法手段,务求获得实效。

坚持把传统方式与现代化手段相结合,坚持集中宣传与经常宣传相结合。4月11日上午依法治校办公室在东南校区法治文化广场举行宣传活动,制作气象防灾减灾、气象法治建设宣传展板,并现场讲解,发放气象法律法规知识手册等。各单位可自行下载普法学习资料(见附件)或行政楼107室领取,线上线下相结合,在做好集中学习活动的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好气象法治宣传工作。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活动期间的资料积累和活动总结报送工作,于4月14日前将宣传活动的简报、照片等资料报依法治校办公室(行政楼107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06476276@qq.com。

附件:南阳理工学院2023年气象法律法规宣传月普法学习资料

                                                                         南阳理工学院依法治校办公室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