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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9-06-04 [来源]:全国普法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普法办公室,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普法办公室:

《2019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已经全国普法办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全国普法办公室

2019年3月29日

2019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一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普法依法治理,着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着力开展基层依法治理,着力建设“智慧普法”,推动“七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提高新时代全民普法的实效性,提高人民群众对法治宣传工作的满意度,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和良好法治环境。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1.组织普法依法治理系统继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此统一思想、指导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论述。举办普法依法治理骨干培训班,推动全系统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

2.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动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结合“双百”活动组织普法讲师团开展系列宣讲。

3.结合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突出宣传党章,在“七一”前后,集中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宣传教育。

二、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4.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普法主题实践活动。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大力推进法律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等,以全民普法促进全民守法。

5.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统筹推进各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大力组织宣传新中国成立7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的伟大成就。以“弘扬法治精神,礼赞我的祖国”为主题,在全国组织开展第三届“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注重把镜头、笔端对准普通群众,善于用小切口反映大背景、小故事反映大时代。

6.继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抓住“关键少数”,着力提升领导干部宪法意识和法治能力。全面组织实施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会同有关部门印发的宪法进宾馆、进万家、进公共交通场所和“中国宪法边疆行”等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好2019年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做好2019年年度法治人物评选工作。

7.围绕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切实找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组织编写脱贫攻坚法律解答等宣传资料,推进“法治扶贫”。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生态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让环境保护和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8.围绕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领域,开展主题法治宣传。利用《食品安全法》实施1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和人民群众关注度高的新法颁布的时机,分时段明确宣传重点,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结合根治农民工欠薪问题,加强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工依法维权的能力。深入推进“法律进民企”,推动建立民营企业“法治体检”长效机制,积极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法治化制度环境。

9.配合全方位对外开放,加强法治外宣,积极运用各种渠道,采用国外受众听得懂、易接受的话语体系和表述方式,讲好中国法治故事,展示法治中国良好形象。紧紧围绕“企业走出去”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三、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10.研究制定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11.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命名第二批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推动“法治进高校”工作,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命名一批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和实践基地,推动进一步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组织评选优秀法治宣传栏目、节目。加强法治文化作品库建设,推动共建共享。

12.制定运用动漫作品开展法治教育的方案,加强法治动漫作品创作,不断提升吸引力。开展第十六届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作品征集展播活动,开展第十三届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

四、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

13.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编制发布第二批中央和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完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交流落实普法责任制工作经验。加强“谁执法谁普法”效果评估,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推广“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报告评议等做法。

14.推动执法过程中的实时普法。制定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常态化、制度化的规范性意见,组织开展好各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进一步强化普法与执法相结合,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过程中,继续推动说理式执法。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要求,落实行政裁决工作普法责任制。

15.系统加强以案普法。定期征集遴选典型案例,建立案例库,搭建典型案例推送平台,充分利用抖音等新媒体展示典型案例视频。结合热点案(事)件进行法治解读,形成以案普法品牌,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把热点案(事)件依法处理的过程变成全民普法公开课。

五、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16.坚持学法用法一体推进,改进和创新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提升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17.筹备召开全国法治乡村建设会议,制定全国法治示范村建设指导标准和全国法治示范村管理办法。

18.深化基层法治创建活动。组织推动法治学校示范创建活动,全面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加强中小学法治课师资培养。组织推动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提升创建质量。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的作用,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加快在村(居)中培养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骨干。

六、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及其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交办的相关工作

19.认真完成好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中的相关工作任务,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的决定事项和工作部署。筹备组织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完成好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推动加强各级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建设,进一步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体制机制。

20.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立法调研论证等工作,强化制度创新,起草国家法治宣传教育法稿。

七、提高人民群众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满意度

21.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依法治理理念。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基本标准,改进和规范检查考核工作。落实好全国普法办《全国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考核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22.把“智慧普法”作为提升普法工作实效、增强群众满意度的当务之急,建设完善“智慧普法”平台。以“中国普法”两微一端为龙头,加强全国普法新媒体矩阵建设。加大新媒体普法产品开发,提升普法的趣味性和精准性。开展“智慧普法”优秀项目案例评选。

23.结合司法部恢复40周年,总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大力推广和宣传典型经验,通报表扬“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24.大兴学习和调查研究之风,加快补齐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短板,防范工作中可能产生的风险,及时应对负面舆情。崇尚实干、力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附件1:2019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点事项

附件2:2019年利用节点时间开展普法宣传重点


附件1

2019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点事项

1.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

2.组织开展第三届“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

3.组织举办全国普法依法治理骨干培训班

4.研究起草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

5.印发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

6.制定全国法治示范村建设指导标准和全国法治示范村管理办法

7.筹备召开全国法治乡村建设会议

8.筹备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

9.筹备召开落实普法责任制部际联席会议

10.起草国家法治宣传教育法稿

11.命名第二批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12.命名一批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和实践基地

13.通报表扬“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14.建设完善“智慧普法”平台

附件2

2019年利用节点时间开展普法宣传重点

月份

重要节点

重点宣传内容

牵头责任

单位

3月

全国“两会”期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宣部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

“3·8”妇女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全国妇联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市场监管总局

“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水利部

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教育部

4月

全国税收宣传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国家税务总局

“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反分裂国家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全国普法办

“4·26”知识产权宣传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版权局

5月

“5·1”国际劳动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全国总工会

全国助残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中国残联

“5·12”全国防灾减灾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应急管理部

6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10周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市场监管总局

全国普法办

全国节能宣传周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

文化和自然遗产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文物局

“6·5”世界环境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生态环境部

“6·25”全国土地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自然资源部

“6·26”国际禁毒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戒毒条例

国家禁毒办

7月

“7·1”党的生日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

中组部

中宣部

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

“7·1”香港回归纪念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国务院港澳办

8月

“8·8”全民健身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国家体育总局

“8·8”海关法治宣传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海关总署

9月

“9·20”公民道德宣传日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中宣部

全国普法办

中国农民丰收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农业农村部

“9·30”烈士纪念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

退役军人部

全国质量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市场监管总局

10月

10月

“10·1”国庆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宣部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20周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

全国敬老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

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

11月

“11·9”消防宣传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应急管理部

12月

“12·2”全国交通安全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公安部

“12·4”国家宪法日

“宪法宣传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宣部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

安全生产法宣传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应急管理部

“12·20”澳门回归纪念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基本法委员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国务院港澳办

说明:

1、根据新制定或修订的重点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情况,及时开展集中宣传。

2、各部门行业要结合实际,突出但不限于以上节点和项目,统筹策划,履行普法责任,开展好重点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