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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生阳 [发表时间]:2024-05-11 [来源]:依法治校办公室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开展<条例>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为了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全面推进信访法治化,经校领导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习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5月14日—6月中旬。

二、活动主题

深入贯彻《条例》,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三、活动内容

(一)广泛开展专题学习。各单位要将《条例》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并结合班子会、工作例会等组织开展专题学习。

(二)组织师生参与学习。各单位要组织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国家信访局通过微信公众号举办的《条例》线上主题知识竞赛,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信访法治化工作指南》、“路线图”和《南阳理工学院信访工作办法》等制度,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信访工作,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法律框架内行使职权、化解矛盾,维护师生合法权益,建设和谐校园。

(三)开展源头问题排查。各单位要以此次宣传活动为契机,对本单位的信访突出问题进行一次大排查,查找存在问题,强化工作措施,依法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四、活动要求

(一)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对本单位信访工作做出系统安排和全面规范。

(二)学校于6月12日在东南校区法治文化广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普法手册,开展法律咨询等方式进行宣传。同时,各单位自行下载中共中央、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信访法治化工作指南》和“路线图”(见附件)。

(三)各单位要综合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媒介广泛刊播《条例》宣传标语,提高广大师生知晓度,扩大《条例》宣传教育覆盖面,不断增强学习宣传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四)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活动结束后,及时将活动总结及相关图片资料于6月30日前报送至依法治校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生阳   62232368


附件一:信访法治化工作指南。

附件二:信访工作法治化“路线图”。

附件三:依法依规信访“路线图”。

附件四:信访工作条例。


南阳理工学院信访工作领导小组

依法治校办公室

2024年5月11日